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厚滋养,贵州三线建设博物馆是贵州省收藏、研究、展示、阐释能够充分反映三线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代表性物证的公共文化机构。为进一步充实馆藏,丰富藏品类型形态,珍藏三线建设集体记忆,传承好三线文化,经研究,贵州三线建设博物馆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藏品,特此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反映记录贵州三线建设历史的工业生产设备、产品和文献档案及有关照片。
(二)反映贵州三线建设时期经济、社会、政治、文化以及人们精神面貌的物质载体。
二、征集类别
(一)三线建设时期的珍稀地图、报刊、书籍等正式出版物类;内部文件、设计图纸、通知文书、信函、手稿、科研笔记、传单等档案资料;
(二)三线建设时期的照片、胶片、拷贝、录像带、录音带、光盘等音像制品类;珍稀货币、邮票类;重要代表证、出席证、证件、证书、印信、勋章、徽章、奖状、喜报、奖章、图章等证章类;国旗、军旗、奖旗、舰旗、队旗、锦旗、贺幛等旗帜类;
(三)三线建设时期的科研仪器设备、工农业生产设备、工程机械装备、航天航空设备、交通运输装备、工业产品、通讯器材、医疗器材、医药制品以及器具等;
(四)三线建设时期的珍稀兵器、弹药等具有纪念意义的军事用品;
(五)反映三线建设历史的绘画、书法、雕塑、工艺品等美术作品及家具等人工制品;
(六)三线建设时期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文件汇编、资料汇编、领导讲话、规章制度、规划方案、科研报告等;全国和国际性会议的讨论稿、论文集等;
(七)关于三线建设的著述、史料;重大事件亲历者的回忆录、书信、笔记、日记等。
(八)近现代具有特殊意义的代表性物品,能反映和代表近现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见证物;
(九)其它有必要征集的文物、资料。
三、征集方式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
(二)以移交、捐赠、征购三种方式为主。
(三)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将为捐赠文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收藏证书予以铭记。
联系电话:0858-8101997(保管部);13765711607(龙正德);18984415046(张文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并长期有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