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特区生态旅游局,钟山区旅游外事局:
近期以来,我市大部分地区气温偏高、降水偏少,景区(点)发生森林火灾气象风险较大。为切实做好景区(点)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景区(点)生态和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景区(点)2017年森林防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目前是火灾事故高发季节,我市踏青旅游活动频繁,景区(点)森林火灾隐患增多。各县区旅游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紧急行动起来,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联合有关部门对当前景区(点)森林防火工作采取强有力措施,强化监管;各旅游景区(点)要严防死守,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
各县区旅游部门、各旅游景区(点)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公示栏等平台载体和各种宣传手段,加强景区(点)森林防火工作宣传覆盖面,不留死角和盲区。
三、层层压实责任
各县区旅游部门要督促各景区(点)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安全主体责任,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按照“四不放过”(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对因领导责任制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造成重特大森林火灾或森林火灾频繁发生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管景区(点)火源
各县区旅游部门要联合有关单位加大对重要景区(点)敏感时段检查、督促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检查、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督促景区(点)进行整改,强化火源管理,严格管控生产生活用火和民俗用火。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的要严肃问责。督促景区(点)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
五、加强信息报送
各景区(点)要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和卫星热点“零报告”制度,落实负责人带班,不得脱岗、离岗。随时掌握火情动态,发现火情,“报扑同步”,边处置、边报告,不得迟报、误报和瞒报,上报的数据要全面、准确、及时。各县区旅游部门每季度末的30日前将本季度景区(点)森林防火工作小结报市生态旅游委。联系人:陈箐颖;电话:8231268;邮箱:240716828@qq.com。
各县区旅游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景区(点)。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