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关于推荐“贵州省文物鉴定专家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5-21 15:59 字体:[]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与研究,不断提升文物管理水平,做好贵州省文物藏品定级、公益鉴定、司法鉴定等工作,拟组建贵州省文物鉴定委员会,请有关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相关专家加入专家委员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1.根据贵州省文物管理工作的需要,对文化遗产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和等级进行鉴定和评价。

2.为贵州省馆藏文物征集、保护进行指导,提供鉴定咨询,并承担相关研究工作。

3.参与国有馆藏文物鉴定工作。

4.参与涉及重大刑事案件的文物司法鉴定。

5.总结文物鉴定经验,交流学术研究成果,培养文物鉴定人才。

6.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确保鉴定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7.保守工作秘密,坚持职业道德,确保鉴定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二、推荐原则

1.本次专家推荐,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和单位组织推荐相结合。

2.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推荐单位应认真对照推荐条件组织专家填报《贵州省文物鉴定专家推荐表》并填写推荐意见,审核无误后报送。

三、推荐条件

(一)被推荐的专家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国家文物局组织的文物进出境鉴定责任人员考核,所有科目均过关人员;

2.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从事文物博物馆专业教学、研究并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有关专家;

3.长期从事文物征集、保管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

4.长期从事文物考古、发掘工作并具正高级职称专家。

(二)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学术严谨、公正诚信、作风端正,能够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和规章制度,在参与过的鉴定工作中未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2.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适应一定的工作强度且本人自愿参与文物博物馆相关工作,遵守专家工作规则。

四、推荐方式

1.公开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官网发布推荐通知。

2.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积极组织,将符合条件的专家推荐上报。

3.各有关单位、相关行业协会应积极组织,推荐本单位、本行业符合条件的优秀专家。

4.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对推荐专家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遴选专家加入贵州省文物鉴定专家委员会,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颁发鉴定聘任证书。

5.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特邀国家级、省内外优秀文物鉴定专家加入贵州省文物鉴定专家委员会。

五、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5年6月10日前通过邮箱将专家推荐表(电子版和扫描件)发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同时将签字、盖章的纸质件寄出。

联系电话:冯坤勇,15186210109

电子邮箱:gzswltbwgc310@163.com

邮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金融城二期N1 栋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321室

邮编:550081

附件:贵州省文物鉴定专家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