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月工作部署,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的通知》《六盘水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凉都行”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我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实际制定《2021年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各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报送“安全生产月”期间视频、图片及工作总结等资料,联络员信息请于2021年6月7日前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附件:2021年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
2021年6月4日
附件
2021年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方案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的通知》《六盘水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凉都行”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实际,特制订方案如下:
—、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文化和旅游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等各项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交通安全、疫情防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推动文化和旅游行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内容
(一)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走深走实
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和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落实好“四个一”要求:一是开设一个专栏。在本地、本部门官网等媒体开设专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二是开展一次学习。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和局属各单位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1次以上。三是观看一部专题片。要按要求及时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四是举办一次宣讲。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和各文化旅游企业负责人要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深入基层和企业宣讲安全生产有关知识。
(二)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
2021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之年,要抓好“三个重点”工作:一是抓好重点工作报道。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和局属各单位要协调各媒体重点报道本地、本部门和单位任务进展、工作成效情况,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二是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宣传。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和局属各单位要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以及双随机执法、专项整治、督查暗访等工作。三是抓好企业重点活动开展。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重点组织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争做安全宣传员”等活动,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全面细致地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开展好“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
“安全生产凉都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1年12月底结束。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重点抓好“三个专题”:一是集中曝光。要突出文化旅游、道路交通、食品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结合“定向体检”、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整治、十大重点县十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明查暗访等行动,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二是鼓励举报。要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鼓励企业员工充当“吹哨人”举报身边隐患,提高企业员工风险范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三是警示教育。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和局属各单位要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充分利用本单位、本企业的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四)开展好“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群众喜闻乐见的“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重点组织好“三个活动”:一是集中宣传活动。要结合实际,在6月16日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宣传咨询日活动。二是线上宣传活动。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和局属各单位要在“一码游贵州”等平台创新开展“公众开放日”“专家云问诊”“应急直播间”“安全快闪”等线上活动;要积极参与属地应急部门组织开展的“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及“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要邀请当地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走进企业,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报道活动;要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围绕安全生产、消防等内容,针对行业和受众积极制作报送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三是政策法规宣传活动。要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引导公众学习安全知识,提升安全技能。
(五)提高安全宣传“进企业”的针对性精准性
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和局属各单位要及时入驻“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抓好安全宣传“进企业”;要广泛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六)积极参加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开展的“安全生产月”系列宣教活动
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和局属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四项宣教活动:一是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和“一码游贵州”平台,开展“安全生产月”展示交流和“我是安全培训师”活动。登录“学习强安”APP或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上传并展示“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的线上线下宣教活动。二是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活动。要向企业征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形成的具有行业特色和自身特点,对助推企业生产安全状况好转具有积极作用的特色工作模式方法,于7月20日前报送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三是开展抖音话题创作。要动员社会公众和职工,利用抖音APP拍摄安全相关微视频,参与“人人dou安全”话题活动。四是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主题宣讲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国组委办将邀请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学者,面向各级地方政府及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类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巡回宣讲。各市(特区、区)可根据开展活动需要积极参与。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将“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市(特区、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积极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对辖区文化旅游企业、单位、场馆场所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做到“不安全,不营业”
(二)大力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市(特区、区)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优势,结合省内外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典型,在旅游网站、旅行社服务网点、游客咨询中心、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增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工作成效,做好活动总结。要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长效机制。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将适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请各市(特区、区)文化和旅游局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至市文化广电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