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师范学院委托未取得出版物印刷许可的单位印刷出版物案(2021年8月12日作出决定,2021年8月12日在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门户网站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8-12 10:10 字体:[]

结案报告

(六盘水)文综结字〔2021〕F-000003号

案    由

出版单位委托未取得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许可的单位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

当 事 人

六盘水师范学院

立案时间

2021年07月14日

承办人员

陈贵平(24030021010),陆国理(24030021002)

案情概要

2021年07月13日15时10分至2021年07月13日16时15分,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执法人员陈贵平(24030021010)、唐鹰(24030021006)、陆国理(24030021002)在出示执法证件后,现场查验了《六盘水师范学院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现场提取了《六盘水师范学院学报》8期8本,分别为2020年第1期至第6期各一本,2021年第1期至第2期各一本,该刊为双月刊,主管单位和主办单位为六盘水师范学院,编辑出版:六盘水师范学院学报编辑部,印刷单位:贵州兴隆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国内统一刊号:CN52-5032/G4,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1671-055X。以上8本刊物由六盘水师范学院盖章确认确由本院编辑出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及送达情况

(六盘水)文综罚字〔2021〕F-000003号 1.罚款:壹万元整(10000元);2.没收非法财物:没收《六盘水师范学院学报》2020年第1期至第6期,2021年第1期至第2期所有已印刷刊物。

(六盘水)文综罚字〔2021〕009号;于2021年8月13日直接送达。

处罚执行情况

当事人于2021年8月19日缴纳罚没款;没收《六盘水师范学院学报》95本。

承办人员

意    见

建议结案

签名:                 年     月     日

承办部门

负责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法制部门

负责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承办机构

负责人意见

同意结案。

签名:                 年     月     日

行政处罚

实施机关

负 责 人

意    见

同意结案。

签名:                 年     月     日